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建设“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0-06-01
  国资委党委日前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建设“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建设“四个一流”(一流职业素养、一流业务技能、一流工作作风、一流岗位业绩)职工队伍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明确了中央企业建设“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意见》指出:一流职业素养,就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勤劳朴实、踏实工作、热爱岗位、忠诚企业、牢记使命、报效国家;一流业务技能,就是熟练掌握岗位知识,技艺精湛、业务精通、勤奋好学、开放包容,有较强的学习力、执行力、创造力和自主管理、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能力,关键岗位职工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达到国际先进企业职工水平;一流工作作风,就是严谨、诚实,在工作中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一丝不苟、认真精细,严格按工艺纪律和业务规范操作,信守诺言和规则,在同行业中发挥表率作用;一流岗位业绩,就是敢为人先、创新超越、不断挑战、勇争一流,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服务水平、成本控制等方面行业领先,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

  《意见》从十个方面部署了中央企业建设“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具体工作内容:一是继续抓好班组建设,二是深入开展职工技能竞赛活动,三是广泛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四是拓宽拔尖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渠道,五是加强职工队伍培训,六是完善职工自主管理制度,七是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八是完善职工队伍激励机制,九是做好关爱职工工作,十是积极选树表彰先进模范人物。

  《意见》强调,要努力使中央企业职工成为具备世界眼光、顺应时代潮流、具有较高科技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能和国际先进企业职工相媲美的现代企业职工;为把中央企业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提供扎实雄厚的人才基础和智力保证。

  《意见》出台后,国资委党委将加强对中央企业建设“四个一流”职工队伍工作的督导检查,总结提炼中央企业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适时推出一批在此项工作上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带动中央企业职工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这是国资委党委首次专门就加强中央企业职工队伍建设出台指导性文件。《意见》的出台,将对进一步激发中央企业广大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的创造活力、提升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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