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投全年完成经营收入984亿元;实现利润180亿元,同比增长9%;实现经济增加值61亿元,同比增长20%;连续12年获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A级,连续四个任期获得业绩优秀企业。
国投全年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00亿元,长期股权投资264亿元。从投资方向看,基础产业中清洁能源及新业务投资占比26%,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比20%;从投资方式看,收购兼并投资占比30%,从投资区域看,海外全年对外直接投资38.6亿元,同比提高近5倍,优化了业务结构,丰富了投资方式,拓宽了投资区域。
“国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国投罗钾创业团队和李守江同志先后被中组部、中宣部列为“时代先锋”“时代楷模”。国投荣获国资委第四任期“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和“节能减排优秀企业”;国投罗钾“年产120万吨硫酸钾项目”荣获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
战略转型取得新突破
基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将3400万吨煤炭产能,涉及500亿资产整体移交中煤集团,这是国投历史上最大力度的结构调整,成为首家完成煤炭业务整合的中央企业。公司重点发展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国投交通28亿元入股川气东送管道项目,成功布局管道运输新业务。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与国家有关部委发起设立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国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联合中央企业发起设立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基金。公司共管理基金44支,基金种类覆盖企业生命全周期;规模达到1465亿元,成为管理基金规模最大的中央企业。
成立国投健康产业投资公司,加快推进养老及健康产业发展;成立国投智能科技公司,打造集团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平台;积极介入检验检测行业,电子工程院筹建的“国家电子工程建筑及环境性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国家认监委授权,成为该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质检中心。
金融业务稳健发展。管理资产规模突破万亿大关,保持了稳健发展的态势;集团启动国投安信非公开发行工作,打造上市金控平台,安信证券2016年新三板业务排名行业第一,投行业务跃升行业第三。
国际业务取得重大突破。成功收购印尼火电项目,英国海上风电项目;印尼年产300万吨水泥项目成功点火投产;承建的中国和孟加拉政府间最大的合作项目沙迦拉化肥厂正式建成。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全面深化
重塑总部职能。按照“重心下沉、激发活力、重组整合、重塑职能”的改革思路,完成了总部职能重塑优化,初步构建了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定位相适应、相匹配的“小总部、大产业”管理架构。总部部门从14个到9个,总部处室和人员压缩1/3。同时,集团总部实施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干部轮岗,范围广、力度大、层次高、人数多。总部职能重塑和干部轮岗,总体平稳、效果显著。
持续完善大监督体系。按照“集中资源、提高效率、职能明确、责任落实、全面监督、统一归口”的改革要求,进行了监督体系顶层设计,在实施授权改革的同时,加强专业监督与职能监督、业务监督与纪检监督的协同,探索建立集团监督人才库,构建完善公司大监督体系,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形成了监督工作常态化和闭环管理的机制。年内完成35家企业的巡视,实现了巡视全覆盖。大监督体系运行成效显著。
实施分类授权改革。按照市场化、有活力的改革目标,出台“一企一策”分类授权改革工作方案,将子公司分为充分授权、部分授权、优化管理三类,对国投电力、国投高新等11家子公司分类授权,进一步激发子公司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做实子公司董事会,开展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按照“授得下、接得住、行得稳”的要求,制定了子公司董事会建设、职业经理人制度等相关改革文件。通过委派专职股权董事,做实子公司董事会,进一步落实董事会决策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选择国投电力进行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董事会决策选聘了6位职业经理人。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三个区分开来”:把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明知故犯区分开来,把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明知故犯、有法不依区分开来,把推进改革的无意过失和以权谋私区分开来,制定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关于深化改革,鼓励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全面从严治党效果显著
在改革试点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国投在改革试点中探索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有效途径,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积极探索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定制度、立标准,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做到了“有组织、有活动、有作用、有影响”。
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集团总部配备了专职党组副书记,积极推进子公司董事长与党委书记“一肩挑”,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确保国家大政方针在重大决策中有效贯彻。
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闭环管理。
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构建“卓越党建管理模式”,运用互联网+,量化细化考核方法,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