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矿党组从制度建设入手落实重大问题决策前置程序

文章来源: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7-02-28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在决策程序上,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作为中央企业,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一以贯之”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重要措施。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党组从制度建设入手,结合中国五矿的工作实际,新建或修订重大问题决策机制的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落实将党组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

一、修订《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企业内部的根本法。中国五矿党组落实中央和国资委党委关于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要求,集中学习研究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文件,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央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在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对公司章程作了修订。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中单列“党组”一章,将党组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等内容作了规范,明确了党组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

二、明确职责边界和权限划分

要处理好党组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首先就是要明确各个主体的职责边界,做好权限划分。中国五矿在梳理原有决策事项权限基础上,经过反复沟通、研究,形成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权限清单》(以下简称《权限清单》),并同步起草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和《权限清单》已于1月9日印发执行。《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了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权限界面及相应的决策流程;《权限清单》梳理重大决策事项145条,涉及党建工作、生产经营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等方面,详细区分并明确了党组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党组会研究讨论后再经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等。

三、完善党组、董事会、经理层工作机制

在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制定发布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管理办法(试行)》及权限清单基础上,中国五矿着手开展党组、董事会、经理层工作机制的完善工作。首先,根据中央和国资委党委的最新要求,中国五矿党组修订完善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党组工作规则》,其中重点补充完善了党组的主要职责,讨论决定或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内容和程序,与董事会、经理层的协同运转机制等,该规则于2017年1月15日召开的第2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其次,中国五矿修订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新拟订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两个规则均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考《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管理办法(试行)》,既确保董事会、经理层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又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保障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的落实。

中国五矿从制度建设入手,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了党组、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理顺了党组织和企业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为使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作出了积极探索,也为推动企业内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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