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云南省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滇银行)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做市商(*注)。在获此资格的全国13家银行中,除五大国有行、中信银行及6家外资银行外,富滇银行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此前构建的全方位、多层次沿边、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周边国家特色货币国际业务品牌,对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促进云南省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主动性,丰富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金融服务中心内涵有着重要意义。
为促进中泰两国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人民币和泰铢在贸易投资结算中的使用,满足经济主体降低汇兑成本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自2018年2月5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完善人民币对泰铢交易方式,从人民币对泰铢区域交易发展为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并实行直接交易做市商制度,直接交易做市商承担相应义务,连续提供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的买、卖双向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注: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