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澡堂、医院、幼儿园、中小学……曾几何时,众多国企从诞生起,便接管了员工生活的方方面面,俨然构成一个个自给自足的小社会。一些地方甚至是先有企业,后有城市。
这种独特的企业“办社会”现象,曾经是国企弥补政府和社会公共服务缺失的必然选择,也是国有企业职工和家属的共同记忆。然而时至今日,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办社会”成了一批老国企的沉重负担。
在中央政策的部署和支持下,国内多地加快了解决国企遗留问题的步伐。从全面分离“三供一业”,到启动移交市政、社区、消防等公共管理职能;从深化改革国企兴办的教育、医疗机构,到探索离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随着这些国企发展的“拦路虎”和改革的“硬骨头”被逐个去除,曾经“穿着棉袄游泳”的老国企有望不再负重前行,轻装上阵,为重塑竞争力打开空间。
时移世易“办社会”成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河南省义马市,如今人口近20万。但早些年这里并非城市,而是普通的乡村。直到上世纪70年代,当地发现了煤矿,才建起了义马矿区,短时间内集聚了大量人口。
义煤集团宣传部长韩云龙介绍,当时,这个新兴的矿区内,社会服务供给严重短缺,职工面临生活困难。“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企业便把职工的生活管了起来,逐渐建起了幼儿园、学校、储蓄所、派出所等等。”
作为企业管理的一种手段和联系职工的情感渠道,“办社会”增加了企业的凝聚力,曾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几十年间,城镇化浪潮在中国大地席卷开来。大量的农村人口走进城市,城市的社会服务能力也不断提升。但与此同时,一些国企经营形势每况愈下,“办社会”逐渐成为企业无力承受的负担,甚至压垮企业。河南省国资委测算,省属企业因为“办社会”,每年要支出10亿元以上。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董事长马富国表示,除了增加经济负担外,国企“办社会”也导致资源浪费,有损于公平正义,带来诸多负面效果。一些小区,大多数房子里住着的早已不是企业职工,企业却还需对水、电等提供补贴;一些企业办的医院、学校,明明颇具市场竞争力,却受制于僵化管理,服务能力低下……
“我们主办的供水、供电、供暖、物业等服务,涉及辽宁、四川、重庆、云南、广西5省12个地区的35家单位,服务居民近百万户,此外还承担离退休职工管理职责,加上少量教育、医疗单位没有剥离,集团每年补贴支出超5亿元。”鞍钢集团管理创新部干部董雁鸣也深有同感,“这让企业如同穿着大棉袄在市场的大海中游泳,怎么游得过别人?”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国有企业在“改革攻坚、三年脱困”中,曾将公检法、中小学、普通医院等社会职能分离移交给地方。但在一些老国企中,职教和幼教机构、“三供一业”等仍未移交,有的还因处置生产事故等需要,保留了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
吉林辽源矿业集团一位财务人士表示,经济效益好的时候,集团提供资金补贴,维持这些办社会职能正常运行尚不成问题,前几年大宗商品价格全线回落,重化工业步履维艰,这些负担便压得企业喘不过气来。
在辽宁本溪,拥有百年冶炼史的本钢集团不仅承担对2万多户居民的供水、供电、供暖等服务,而且还有多处职教和医疗机构服务百姓就学、就医。“本钢每年为这些职能补贴资金超过1亿元。”本钢集团运营改善部人士透露。更为严重的是,钢铁企业负责供水、供电等不够专业,一旦发生生产事故或公共卫生事件,其责任是企业难以承担,也承担不起的。
两年前,总部位于沈阳市的一家装备制造业国企打算引入外部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但沉重的历史包袱让混改推进异常艰难。由于背负了十几家一无有效资产、二无生产经营活动、三无偿债能力,只留下人员和债务包袱的空壳集体企业,外部资产不愿进入,反复要求其剥离后再搞改革。公司一位高管无奈地表示,这就像“带着儿女改嫁”,“谁碰到都是会犹豫再三、仔细斟酌的。”
长痛不如短痛让职能各归其位
剥离企业“办社会”,使政府、企业、社会权责边界更加明晰,让职能各归其位,如今又成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经济效益的必经之路。
2016年,随着国家陆续出台《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一些老工业省份纷纷开始了新一轮行动。
辽宁省按照中央要求周密部署,从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起步,细化实施方案,连续两年将这项工作纳入各市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截至2017年10月底,45个驻辽央企的486个项目中,已有461个签订了分离移交协议,有301个完成了移交。鞍钢集团在鞍山市区域内的所有项目均已完成移交,涉及居民约20万户;中石油辽河油田的全部项目均与盘锦市的地方企业签订了协议,涉及居民10万余户;沈阳铁路局将辽宁省区域内的供水、供暖、物业项目打捆移交,与沈阳市城市公用集团签订了协议,涉及供水15万户,供暖11.2万户,物业管理23万户,供电业务也与国家电网集团签订了协议……
在一批央企大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下,省属国企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也逐步推开。截至2017年10月底,辽宁7个省属企业的74个项目中,已签订分离移交协议56个,占总数的76%,完成移交项目8个,占总数的11%。在此项工作较早推进的黑龙江省,除了大庆油田和哈尔滨铁路局外,省属企业和驻省央企已大部分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辽宁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处长王乔鹤介绍,央企“三供一业”移交所需的维修改造资金,由中央财政、央企总部和央企驻辽分公司三家共同分担,其中中央财政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方式承担50%,央企总部承担30%,地方分公司承担20%,这种方式大大减轻了企业自身的负担。
据辽宁省国资委统计,2016年和2017年中央财政分别向辽宁拨付中央下放企业补助资金49.26亿元和14.06亿元,按照财政部有关精神可统筹用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到2017年10月底,驻辽央企也已累计到位改造资金19.75亿元,已用于支付费用15.14亿元,为移交改造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过去两年将16万户居民的“三供一业”业务全部移交给地方企业,共支付维修改造资金13.35亿元。“长痛不如短痛,别看一次性付出去巨额资金,但长远来看这减轻了企业负担,让我们专注发展主业,提升运营质量。”公司总会计师陈玉玺说,“此外,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干,还有利于职工群众用上安全电、喝上干净水、住上温暖房,提高民生福祉。”
更多“卸包袱”工作正在推开。目前,辽宁省已将国企兴办的市政、社区、消防等公共管理职能纳入分离移交时间表,对于国有企业附属的教育、医疗机构,辽宁提出力争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在刚刚落幕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辽宁省提出今年将加快厂办大集体改革,上半年先行在沈阳、营口、辽阳三市开展试点,下半年在全省推开,力争两到三年全部完成。此外,吉林、黑龙江省还在制定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力争2020年年底前完成移交。
国企改革“硬骨头”考验多方智慧
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并非易事。这是对各方面利益的重大调整,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情况复杂,一直被当作国企改革的“硬骨头”。
去年,鞍钢集团将鞍山区域的供暖、物业服务移交给鞍山市供热集团,但这两个板块的2000余名职工何去何从却成为难题。一方面,鞍山市供热集团要不了这么多人,难以全盘接收;另一方面,由于央企收入相对较高、稳定感较强,这些职工不愿离开熟悉的环境前往地方企业。无奈之下,鞍钢集团只得组织他们为接收方出劳务,才让移交工作得以进行。
事实上,在解除历史负担过程中,国有企业碰到的类似具体问题还有不少。如何在现有制度框架和支持政策下,赢得国有企业、职工群众、地方政府、接收企业等方方面面的认同,还需更多方法和智慧。
资产易剥离,人员难移转。和鞍钢集团的情况稍有不同的是,企业、事业身份上的鸿沟,也成为社会职能移交中的一道坎。在此轮改革中,大庆油田计划向地方移交高校、医院、幼儿园等机构,据初步统计涉及一万余名职工。大庆市国资委副主任李世宏说,如果这些人全部转成地方事业编制,地方上根本承受不起;如果身份不改变,移交后他们同城、同业,却享受不同的政策和待遇,这又容易影响工作积极性,进而带来一系列问题。
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这些地方主要靠国有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一旦分离移交,国企这些“三供一业”业务很难找到接收主体。
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所在的宏伟区远离辽阳市主城区,全区供水、供暖多年来基本都由辽阳石化负责,此次宏伟区特意成立一家区属国有企业,才得以接收分离业务。而在辽北小城调兵山市,坐落于此的辽宁省属国企铁法能源公司近期几次与调兵山市政府对接,打算将“三供一业”及所属医院移交给地方,无奈地方企业体量太小,移交工作进展缓慢。
“这次中央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作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出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加以解决,足见中央决心很大。”辽宁省社科院副院长梁启东说,以此目标为导向,各地还需积极实践,摸索出更多办法。比如地方可否通过出让部分国企股权,拿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方式,用于支付“卸包袱”必需的成本;对于独立工矿区的国企办社会职能,在找不到接收主体的情况下,能否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市场化改造,成立独立运营供暖、物业公司等。
“相信通过政策支持和地方实践,困扰老国企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老国企也将在轻装上阵中重新焕发勃勃生机。”梁启东如是说。记者 王炳坤 付昊苏 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