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秦山核电站增容获国家批准

文章来源: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3-31

3月24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正式向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发新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批准同意秦山核电3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电力业务许可容量由310兆瓦变更为330兆瓦。

据了解,秦山核电3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自2018年实施汽轮机、发电机通流优化更新及增容等技术升级改造,实现机组整体提效增容目标,2019年获得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批复,获得新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是再次获得国家能源监管部门的认可。这也意味着秦山核电3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增容改造后电力业务许可取证工作圆满收官。

此次更新后,秦山核电9台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载明的额定容量分别为:秦一厂30万机组330兆瓦;秦二厂1、2号机组650兆瓦;秦二厂3、4号机组660兆瓦;秦三厂1、2号机组728兆瓦;方家山1、2号机组1089兆瓦。秦山核电基地9台机组年发电量约500亿千瓦时,大约是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的11%。

作为清洁环保能源,秦山核电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效益,为改善全省电力供给结构、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助力浙江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3月23日,秦山核电累计安全发电 6000 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1.89 亿吨,减排二氧化碳5.8亿吨、二氧化硫约322万吨,相当于植树造林375个西湖景区。

此次秦山核电3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电力业务取证工作积累的经验,必将对后续其他核电机组开展类似项目产生重要的示范意义。

【责任编辑:赵艺涵】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