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调运“先天不足”的湖南,煤炭资源匮乏,有限资源分布较散,且一年中调运受不同时段发电形式、运输能力影响较大,调运节奏难以把握,这都是大唐湖南分公司长期面临的困境。燃料管理水平决定了企业的效益发展,如何狠狠揪住燃料“牛鼻子”,实现困境破局是湖南分公司一直在研究探寻并付诸实践的课题。
今年以来,大唐湖南分公司燃料系统坚持价值思维与效益导向理念,按照“调结构、强管理、保供应”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燃料体制机制探索等工作,在燃料调运没有优势的情况下,1到5月份,燃料质量、数量均确保了机组口粮稳定供应。截至6月中旬,该公司系统实现存煤近180万吨,为即将在迎峰度夏中展开全力拼抢的发电机组备好了经济、可口的“营养餐”,也为全年任务目标的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潜心摸索,看透形势正视困境
摸清省内环境家底,正视困难,看清劣势对症攻关,这对大唐湖南分公司的运煤工作来说尤为重要。湖南省煤炭资源匮乏,大矿少,小矿杂。湖南省属国有煤企湘煤集团年产煤占11.7%,地方小煤矿占88.3%,煤矿年产能力基本在30万吨以下。同时,受湖南水电约占发电装机42%的比重,且来水集中、整体调节性能差的影响,湖南火力发电长峰长谷、全年发电呈“W”型走势,电量严重不均强烈冲击着调煤节奏。据近2年来的统计,湖南分公司系统火电机组电煤耗用少的月份仅需30万吨左右,但多的月份超过了130万吨,月度耗用差达100万吨以上,使得煤炭调运节奏和库存量难以把握。
此外,2014年,湖南省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精神作出了关停50%矿井的安排,这也给全年及以后的省内电煤调运造成较大的影响。随着省内部分煤矿关停,产量降低,大唐湖南分公司唯一两个坑口电厂金竹山发电公司、耒阳发电厂逐渐失去坑口优势。与此同时,北方煤采购运杂费高的劣势却一直在增加,这也使大唐湖南分公司想要在区域五大集团燃料调运对标工作中赶超对手、弥补差距颇感乏力。
除调运量波动大外,运输劣势也困扰着该公司。燃料调运中,北方煤质量好、价格适中,是粮草的优选,但湖南没有运输优势,特别是水运不发达,使得北方煤调运相对区域内其他火电企业运输费用更高。根据2013年各区域入湘电煤量及湖南统调装机容量比例,国铁运杂费、铁路专线费用构成进行测算,非大唐电厂北方煤含税运费比湖南分公司平均低22.6元/吨,折含税标单约36.27元/吨。而大唐湖南分公司旗下唯一具水运方式的大唐湘潭发电公司,由于燃煤城陵矶到港后还需要通过二次运输入厂,因此水运费用较长沙电厂和岳阳电厂高出约20-30元/吨。这也就意味着,北方煤采购在煤价相当的情况下,受运杂费影响,燃煤入厂标单较之其他企业更高。
对症下药,全力以赴保供、控价
针对本公司系统燃料调运的困境和特点,为实现发电机组口粮稳定供应,大唐湖南分公司对症下药,通过“调结构”、“强沟通”最大限度发挥其在保供应中的关键作用,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大唐湖南分公司全力调整燃料区域结构与煤质结构,从分公司层面加强协调与平衡,着力解决好煤质与煤价、生产与经营的关系。根据环保减排的要求和形势,该公司在满足入炉煤指标限制值要求,符合《燃料调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基础上,执行以综“合入厂标单最低”的原则,全力加大价格相对较低的省内区域的煤炭调运比例,增加价格较低的煤种采购力度。
针对湖南区域火力发电业务和燃料供应的大趋势,大唐湖南分公司确定了“错峰调运”的策略,实施科学调度,打好调运“时间差”。即利用4到6月份耗用相对较低、资源相对充沛、运力相对宽松、煤价谈判话语权相对较强的时期,不放松调运工作,实现6月底高库存的目标,为迎峰度夏奠定基础;在7到8月份耗用相对较大、供应相对紧张的时期,控制好调运节奏,维持合理库存;9到10月份耗用有所降低时,适当加大调运,尽力提高库存,为迎峰度冬和控制11到来年2月份高煤价时期的调运量做好铺垫。通过加强调运节奏控制,该公司力争杜绝“电量少耗用少、煤价较低、运力相对宽松时期堵煤限库存,而电量多耗用大、运力相对紧张时期放价保煤量”的现象,把握“时间差”,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为确保燃料库存合理、调运及时,大唐湖南分公司进一步加强了计划部门与煤炭供应方的沟通衔接,及时根据电量预测的变化对调运计划及兑现率进行动态修正,力争按月末计划库存予以控制。同时,该公司每月召开燃料管理信息交流、确认会,加强与各发电企业的交流、沟通,对发电高峰前的高库存安排提前部署。对于受发电量变化影响、月度燃煤耗用少而不能完全同比例减少进煤量所导致的库存增加的情况,该公司及时与发电企业沟通,采取切实措施共同克服接卸、堆存的困难,较好地平衡了调运节奏及入厂煤价。
明责、确权,不断优化“统一调运”
从2012年7月份起,大唐湖南分公司燃料管理开始试行“总部化管控、燃料统一调运”的“大燃料”模式。近2年的运行表明,统一调运模式在整合调运力量、挖掘人力资源潜力,增强与供应商的洽谈话语权,实现燃料资金归集效应、优化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大燃料”模式有效提升了燃料管理,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和矛盾,亟待解决。其主要体现在“明责、确权”两个方面,即“统一调运”模式下分公司与基层企业之间就燃料保质保量、控价控差的权、责界面,及质、量、价的关系,煤耗与煤质、煤价的关系处理与平衡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湖南分公司在2014年工作会中将“完善燃料体制机制”作为全年重点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并经过讨论、研究,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系统燃料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解决“量、价、差”问题,不断优化“总部化管控、燃料统一调运”模式,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量的问题包括月度调运量与月末库存量。一方面,库存量多少与燃料资金成本、煤场管理等相关,保供责任的转移可能造成基层发电企业提库存的意愿不高;另一方面,当实际电量受客观因素影响与计划电量发生较大差异时,调运量与需求量相差较大的责任不清晰,甚至导致接卸的矛盾。针对此情况,湖南分公司根据年度分月电量预测及区域煤炭供应形势,制定调运量与库存量计划,根据月度电量预测及时调整。即以年度分月调运量、库存量计划的行政形式确定各厂每月接多少、存多少的问题,并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在基层企业发生设备检修或发生故障、煤场及设施改造等原因所导致的接不了、存不下情况时,湖南分公司积极干预、共同协调,确保了月调运计划和库存量目标的执行刚性。
另外,实际操作过程中,统一调运对综合入厂煤价的责任难以做到特别清晰,或者说湖南分公司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分公司、基层电厂需要共同承担责任,而供电煤耗是基层企业节能减排刚性指标。因此,如何平衡价格、煤耗与煤质的关系,确定采购煤质也是统一调运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针对此情况,湖南分公司一是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的理念不动摇,明确燃料调运按照“以入炉煤限制值为基础,综合入厂煤价最低为原则”进行采购,并在实现燃单成本最优的情况下,指导和督促电厂综合平衡煤耗、热值差等指标,避免顾此失彼;二是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入炉煤限制值的标准,组织电厂分炉测定,并提出最佳煤种匹配方案以指导调运;三是通过强化配煤掺烧,加大低质、低价煤炭的耗用能降,降低燃料成本。
受湖南发电特点的影响,在“错峰调运”模式下,月度煤炭收、耗的量与质存在极不平衡现象,相应带来较大的结构性热值差和标单差。同时,统一调运模式下,调运保供的责任在分公司,入厂检斤检质由电厂负责,供应商对检验结果的异议造成结算分歧的解决较为困难。因此,入厂煤的检验方式及结构性热值差、标单差的判定与控制也是统一调运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为解决统一调运的采购保供责任与电厂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之间的矛盾,减少供应方结算异议,湖南分公司采取了引入驻厂商检、与电厂自检结果进行比对的模式,要求每批次煤都实行第三方商检与电厂自检结果比对,并强化商检结果录入的严肃性,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分析,及时处理、闭环到位。引入第三方检测,既提高了湖南分公司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又通过相互比对与制衡降低了入厂检验的廉洁风险。
下阶段,大唐湖南分公司将继续坚持价值思维与效益导向理念,紧紧围绕“保供应”这一核心,狠抓落实,积极应对煤炭市场变化,强化燃料管理,为全年好盈利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