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电力今年风电送华北电量近8亿千瓦时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14-08-22

  截至2014年7月31日,据统计,从2013年2月份完成第一笔风电送华北电量交易算起,国家电网黑龙江公司已累计完成交易电量14.62亿千瓦时,节约煤耗5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40万吨。

  由于受黑龙江电网整体用电需求增长缓慢和冬季火电机组供热的影响,电网风电消纳空间已经接近饱和,随着黑龙江省风电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风电消纳难题也日益凸显。2013年2月,《东北电网富余风电送华北电量交易组织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将东北电网富余风电电量纳入送华北电量交易。

  按照黑龙江省风电装机容量占东北区域比例,将为风电创造近11亿千瓦时新增上网电量空间,交易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采用单边挂牌交易方式开展,价格采用东北送华北电量国家批复价格0.3197元/千瓦时,风电企业的国家补贴标准仍执行原有标准。

  截止7月末,黑龙江公司对今年累计购入送华北风电电量7.88亿千瓦时,已支付购电费2.52亿元,应支付国家电价补贴和接网补贴等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1.73亿元,该政策的实行今年已为风电企业带来了4.25亿元的直接经济效益。

  黑龙江电网富余风电通过竞价交易输送到华北电网,改善了风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风力发电企业发电利用小时数逐年下降的不利局面,极大缓解了省网风电受限问题,提高了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水平,促进东北、华北网域间的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了网厂双赢。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