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华珠海煤码头一期工程使用海域获国家海洋局验收批复。
根据《关于珠海港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函》(国海管字(2014)395号)的批复,该一期工程项目验收实际填海面积101.8953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4.1169公顷,港池用海8.1306公顷。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近日,神华珠海煤码头一期工程使用海域获国家海洋局验收批复。
根据《关于珠海港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函》(国海管字(2014)395号)的批复,该一期工程项目验收实际填海面积101.8953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4.1169公顷,港池用海8.1306公顷。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