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完成四项国家标准编制任务

文章来源:鞍钢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5-01-26

  近日,由鞍钢负责编制的《原油船货油舱用耐腐蚀钢板》、《桥梁用结构钢》、《低温压力容器用镍合金钢板》及《矿用救生舱用热轧钢板和钢带》四项国家标准获国标委批准。这四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对于提升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参与国际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2014年,鞍钢先后承担了《铁道转辙和道岔用非热处理钢平底钢轨和专用型轨-交货技术条件》、《盘条尺寸偏差》和《结构级冷轧带钢》三项国际标准的修订。鞍山钢铁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完成了《桥梁用结构钢》等18项国家和行业标准,正在制定《免铅浴淬火钢丝用热轧盘条》等21项标准,申报成功了12项标准制修订项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