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集团获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文章来源: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10-14

  日前,农业部公布全国第六次(2014-2016年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结果,中粮集团有15家企业审批通过并被认定为国家级龙头企业,比2012年第五次监测增加2家。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国务院授权农业部、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审定的资质,享受国家及各级政府众多专项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根据国务院最新要求,为维护这一资质的含金量和权威性,自2014年起,对国家级的重点龙头企业数量,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监测”,每隔两年淘汰和递补,不再扩大数量,本次监测全国共取消了56家不合格企业的资格。 

  为推动中粮集团农业产业化工作更深入、下沉和贴近业务,中粮集团今年在“自愿互利、资源共享”的基础上,选择了新疆、黑龙江等11个省区试点农业产业化工作组。按照中粮集团要求,各省工作组作为中粮集团在当地的统一平台,组织各企业的农业产业化工作,代表中粮集团牵头维护地方政府关系,激活中粮集团在当地的各类资源,创造顺畅的上下游协同,建立全产业链战略下的新型农企和政企关系。 

  在各工作组的积极推动下,中粮集团已有部分企业进入储备名单,力争在第七次全国监测中递补进入或升级成为国家级、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