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家投资者超千亿元认购中国石化销售公司股权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4-09-16

  9月14日,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于9月12日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名单附后)签署了《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25家投资者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70.94亿元(含等值美元)认购增资后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

  此次增资完成后,销售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亿元增至人民币285.67亿元,中国石化将持有销售公司70.01%的股权,引入的25家投资者共计持有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根据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和持有销售公司股权比例,销售公司的股权价值人民币3570.94亿元。这是中国石化在今年2月宣布率先启动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经营后取得的又一重大实质性进展,标志着油品销售业务重组引资工作如期完成,为销售公司下一步重组改革奠定了基础。

  这次引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尽可能使满足资质要求的投资者均可参与。在投资者的选择上,遵循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三个优先”原则。其中产业投资者以及与产业投资者组团投资的共9家,投资金额326.9亿元,占比30.5%;国内投资者12家,投资金额590亿元,占比55.1%;惠及百姓民生的投资者4家,投资金额320亿元,占比29.9%;民营资本11家,投资金额382.9亿元,占比35.8%。

  此次引资完成后,中国石化将和投资者一起,按照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思路完善销售公司的公司治理和体制机制。具体而言,一是销售公司将建立多元化的董事会。初步考虑,销售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国石化派出董事4名,投资者派出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二是优化公司管理构架。建立导向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市场化、契约化、职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建立市场化的薪酬体系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从2月19日到9月14日,半年多时间,中国石化按计划、有步骤,高效完成引资各项工作。引资只是中国石化销售业务重组改革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销售公司将就本次增资事宜报商务部审批,在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完成交割,并将依据有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信息。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