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将三年投入71亿彻底淘汰炼焦落后产能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4-09-29

  随着鞍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唐复平一声令下,4台大型工程机械对鞍钢股份炼焦总厂13号焦炉基础和炉体进行拆除。至此,鞍钢彻底淘汰落后炼焦产能的序幕由此拉开。

  按照淘汰规划,近日鞍钢对炼焦总厂4座4米焦炉、2座5米焦炉进行了拆除。据测算,这6座焦炉的淘汰将每年减排粉尘1602吨、二氧化硫170吨、氮氧化物599.8吨。未来,鞍钢将实现焦炉生产升级换代,全部实现现代化大焦炉生产,这对改善鞍山及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推进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绿色制造,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和辽宁省“蓝天工程”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鞍钢集团始终把充分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升环保水平、推进绿色制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环保、环境友好的发展理念,对改善鞍山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高度重视。2013年,鞍钢决定在3年内投入71亿元用于辽宁省“蓝天工程”建设,实施8大类共计68项减排项目,用于改善环境质量、治理大气污染。

  通过大力实施源头控制,结合技术改造完善污染治理设施,鞍钢在辽宁省率先实现烧结机烟气全脱硫;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现工业“三废”资源化,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矿山绿化复垦累计投资5亿多元,矿山企业绿化覆盖率达到43.5%,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