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与俄罗斯电网签署设立合资公司的股东协议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16-06-29

2016年6月25日,在中俄两国领导人的见证下,公司董事长舒印彪与俄罗斯电网公司总经理布达尔金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双方设立合资公司开展电网业务的股东协议。

该协议的签署是公司贯彻落实国家“走出去”战略,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要成果。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东协议,该合资公司将设立在俄罗斯,在俄罗斯开展输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和EPC业务。此次签署的股东协议是注册合资公司的关键文件,确定了股东双方在合资公司投资、运营和管理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合资公司业务范围、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等。双方将根据签署的股东协议尽快完成合资公司的注册成立,积极推进相关合作项目。

该协议的签署是国家电网公司开展与俄罗斯电网公司共赢合作的重要成果体现,对于推动中俄两国能源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俄罗斯输配电网建设改造需求和市场空间很大,合资公司的成立可以充分发挥国家电网公司技术优势和电网建设改造丰富经验,带动公司系统装备、工程和服务等进入俄罗斯市场,进一步提升国家电网国际化发展水平。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