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与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签署个性化纳税服务备忘录

文章来源: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6-12-23

2016年12月20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联合签署全国首份个性化纳税服务备忘录。根据备忘录,税务机关将与南航建立高层互访机制和涉税诉求的快速响应机制等,把税务机关的“窗口服务”直接从政府大楼前移到企业内部,上门解决企业涉税难题,走出简政放权的新路子。

南航与广东国税、广东地税共同签署个性化纳税服务备忘录,是建立平等合作互信税企关系,实现三方互利共赢的有益尝试,有着积极意义。签订个性化纳税服务备忘录,标志着广东省大企业税收服务工作向税企合作、主动服务转变,开启了大企业税收服务的新里程,翻开了税企互信合作的崭新一页。据悉,南航是全国第一家接受省级国地税机关联合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的企业。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王昌顺,广东省国税局局长胡金木,广东省地税局局长吴紫骊出席了签约仪式。广东省国税局副局长张津、广东省地税局副局长欧卫东、南航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肖立新共同签署了《个性化纳税服务备忘录》。

王昌顺在签约仪式上发表致辞。他表示,此次三家共同签署个性化纳税服务协议,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重大举措,也是广东省国税、地税部门创新机制、转变作风的重要体现。这在全国是首创之举,南航集团作为全国第一家接受省级国地税机关联合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的企业,倍感荣幸、深受鼓舞。

通过签署备忘录,南航可以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专属服务,包括税企高层互访、专题业务交流、涉税诉求快速响应、协调解决涉税争议、风险内控体系建设、涉税风险提醒、新政策适用性解读等一系列个性化定制产品。而南航在企业组织结构重大变化、重大投融资活动、兼并重组等重大涉税事项,以及未来可预期的重大交易事项如何适用税法,也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事先裁定。税务机关还将结合南航的培训需求,针对热点、难点税收政策及税务风险防控开展专题业务辅导,通过多种方式提供涉税培训服务。简而言之,南航所享受到的纳税服务,不仅是量身定制,还是上门服务。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开启了税收领域的深化改革。在改革方案中,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底,税务总局部署开展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广东被确定为“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加强跨区域、跨国经营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专项改革试点省份。广东国地税通过建立深化合作沟通机制,将深化改革方案提出的“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落地生效,并与南航签署了全国首份个性化纳税服务备忘录,将南航打造成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的样本,为更多大企业的个性化纳税服务起到示范作用。

南航集团作为税务总局千户集团企业,是中央管理的三大骨干航空集团之一,也是广东省“走出去”大企业的典型代表。在发展壮大的同时,南航将“回报社会”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共缴纳各项税费359亿元,其中在广东省缴纳税费170亿元,为广东税收总量连续21年居全国第一,并保持两位数增长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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