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组织学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文章来源: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3-06-16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组织学习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连日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先后召开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上半年经济活动分析会议,集中学习最新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并结合集团公司加快发展的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的安排和要求。

  6月6日,中煤集团公司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后,专题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学习《条例》。通过学习,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识到,《条例》的颁布对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集团公司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和各二级单位的负责人要认真研究和学习《条例》,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与国有企业的职责及各自的义务,按照《条例》的要求搞好本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

  6月13日,中煤集团公司召开了上半年经济活动分析会。会上,集团公司总经理经天亮同志,党委书记纪喜来同志再一次强调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要求企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一定要了解《条例》的制定目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企业经营者真正从思想上牢固树立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意识,把自己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上来,统一到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上来,统一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上来。在企业的各项工作中,做到思想认识统一、工作目标统一、工作制度统一、行动步调统一。对此,集团公司还将根据《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已有的管理规章进行必要的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企业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在获悉国资委研究室将举办《条例》学习班后,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立即报名参加学习班,并要求每位班子成员都要参加学习班。同时,集团公司决定邀请国资委有关参与《条例》起草工作的同志前来授课,促使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掌握《条例》精神,自觉按照《条例》的要求与规定做好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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