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文章来源: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3-06-23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六月上旬,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党委中心组成员在个人认真自学《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又组织集体学习讨论,加深了对《条例》基本精神的理解。学习讨论中注意把握三个重点:

  一是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大家在学习讨论中一致认为,《条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资格的机构和职能已推进到位,标志着中国国企改革的关键问题已取得实质性突破,对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党委书记李国瑞、总经理王振侯说,作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者,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的大事,确保《条例》在企业的落实。

  二是深刻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党委中心组把学习《条例》和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同学习公司法相结合,围绕《条例》的原则、主要规定,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及方式等重要问题,对《条例》逐条进行认真学习讨论,较好地把握了《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大家说,《条例》从实际出发,坚持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的统一、权利与责任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所作的各项规定既宏观,又具体,纲举目张,既保证了出资人职能到位,又给企业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了可靠保证,使解决企业“三重一大”问题有了可靠依据,把企业重要管理活动真正纳入规范化轨道,同时,有力地推动了企业重大决策的科学化进程。党委中心组成员感到,暂行条例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操作性,是搞好搞活国有企业的强大武器。

  三是增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感。党委中心组成员在学习讨论中深深感到,国有企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更重了,企业领导班子承当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大家表示,要紧密联系企业实际,学习贯彻好条例,进一步增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不发生重大决策失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进行创造性的工作,推进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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