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认真学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文章来源: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3-07-14

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
认真学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一公布,中牧集团党委就把《条例》和有关领导的讲话印制成册,下发中层以上干部组织开展学习。2003年6月13日,中牧集团党委开展中心组学习,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所属在京企业党政一把手、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对《条例》进行学习研讨。与会人员积极发言,畅谈学习心得体会,总经理区仲生和党委书记俞明康作了重点发言。讨论中大家形成以下几点共识:

  一、《条例》明确提出了“三统一”、“两结合”,提出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框架,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上向前迈了一大步。

  二、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内控制度,对企业重大问题要按国资委的要求实行报告制度。没有内控制度就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没有报告制度就容易滥用权力,要把这两条当成企业准则,付诸实施。工作中要找准定位,多请示,多汇报,发生超出自己权限的行为就是违纪,自己该做的没有做到就是失职,要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失职。要明确自己的权力,摆正经营者的身份,掌好权,用好权,不越权。

  三、《条例》重点是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企业要承担生产经营的任务,要干好企业自己的事,认真学习《条例》,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市场是多变的,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的市场风险仍然要靠企业自己来解决,企业要加大改革力度,从而完成保值增值任务。要在研究企业经营过程上下功夫,自觉承担责任,同时顶住市场竞争给企业带来的压力。

  四、《条例》是国资委履行职能的法律依据,集团总部和各下属企业都要学好《条例》,企业必须主动适应《条例》的要求,适应国资委新的管理方式。国家通过《条例》解决生产关系问题,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企业要认真研究自身的矛盾,并运用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加以解决,从体制和机制上理顺关系,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条例》的起步性决定了我们必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能墨守成规,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我们都必须努力去探索,从根本上把握《条例》的实质。

  五、学习《条例》要适应在资产所有者的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工作,在监督下求发展的要求。《条例》对企业发展将起到引导和保障作用,要深入理解《条例》,依法行使好法人财产权,用好法人财产,整合优良资源发展企业,要追求资产质量与投资回报率,从而发展壮大企业。

  学习讨论中同志们还希望国资委能在中央财政单独立户,帮助中央企业顺利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取得增量发展资金,以确保中央企业的先进性和战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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