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矿冶研究院召开2004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长沙矿冶研究院  发布时间:2004-03-24

长沙矿冶研究院召开2004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

  3月17日下午,长沙矿冶研究院党委在学术楼召开2004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院党政领导、院中层干部、子公司高管人员、各党(总)支部书记及院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院纪委副书记田虹主持。

  会上,田虹同志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晓梅同志作了题为“长沙矿冶研究院2004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报告。报告从党风建设宣传教育、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查处违纪案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总结了院2003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主要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院纪检监察工作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严治党,推进依法治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融入管理、同步推进;坚持强化监督,发挥监督综合效能。

  报告部署了院2004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一要立足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明纪律,促进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二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三要围绕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突出重点开展效能监察;四要深化治本抓源头的措施;五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六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党委书记、院长张泾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张院长肯定近年来我院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并通过大量生动的事例指出,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仍然很繁重,要求全院各级干部要站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维护全院职工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会议要求各党支部传达并组织学习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同时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进一步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的签订、落实与考核工作。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