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集团公司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4-03-04

中电投集团公司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
《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

  3月2日下午,集团公司进行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王炳华,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石成梁、张晓鲁,总工程师田勇以及公司本部、资金结算中心、运行分公司主管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王炳华同志主持学习并讲话。

  王炳华指出,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加强党的建设采取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有利于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有利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体现了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的原则。一定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抓实抓好。

  王炳华强调,学习贯彻《条例》关键是要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的实际。各级组织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集团公司党组[2004]10号文“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与集团公司系统开展的“规范经营、廉洁从业”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条例》的规定,都要从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都要正确摆正与组织的关系,与群众的关系,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从业行为,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要建立和完善发现问题的机制和追究问题的机制,帮助干部纠正自身的错误,对发现的问题集团公司党组绝不姑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静下心来,切实加强有针对性的学习,切实规范行为,保持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石成梁要求集团公司本部各支部认真按照党组的要求,切实组织好本部门的学习,确保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质量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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