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党委中心组要求深入推进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

文章来源: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06-27

鞍钢党委中心组要求深入推进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

  6月20日下午,鞍钢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规定>的通知》,同时对全公司学习贯彻《规定》提出了要求。

  鞍钢集团党委中心组在学习中认为,中纪委《规定》对于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规定》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力度和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也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及时地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

  鞍钢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张晓刚指出,全公司各级党组织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中纪委出台《规定》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贯彻落实中纪委《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和谐鞍钢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当前,鞍钢改革发展正处于非常关键时期,贯彻好中纪委《规定》,对于顺利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张晓刚强调,要把《规定》的学习贯彻与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和体制,努力做到用制度管理干部、用制度约束干部、用制度规范干部,推进反腐倡廉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使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把《规定》的要求内记于心,外化于行。要把对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公仆意识的要求变成每个党员的自觉行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使反腐倡廉的要求入脑入耳入心,把《规定》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能否贯彻落实好中纪委《规定》,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希望鞍钢集团党委中心组的这次学习,能为全公司各单位带个好头,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学习贯彻执行好中纪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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