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进行外贸体制改革 要建统一经营管理新模式
8月2日-4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外贸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要坚持统一外贸业务、统一外贸机构设置、统一资源配置、统一外贸队伍、统一营销和市场规划的原则,将炼化企业、销售企业等的外贸业务和外贸机构整合到集团公司层面上来,建立起统一经营管理的外贸体制,提升中国石化的国际竞争力。
会议指出,近几年中国石化的外贸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散",严重损害了中国石化的对外形象;二是"乱",多头对外,效益流失;三是"小"和"弱",经营成本高,竞争力弱。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自身思想观念和我们工作上的问题。日前党组一致通过了外贸体制改革方案,深化外贸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以适应跨国经营的需要。
搞好这次外贸体制改革,一要理顺内部关系,解决好"散、乱、小、弱"的问题。要建立以国际事业公司为核心的统一经营的外贸体制,国际事业公司是股份公司负责对外贸易经营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要将炼化企业、销售企业的外贸业务和外贸机构统一整合到国际事业公司,做到对外一个窗口,实施强而有力的专业化管理,彻底解决"散、乱、小、弱"的问题。二要充分利用中国石化优势,规避外贸经营风险。充分利用中国石化的品牌和在国际市场的资信度,集中起来,开展大贸易,做大国际原油贸易经营总量,做大化工产品进口总量,提高我们的市场控制力,确保原油、化工原料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和经营成本,提高竞争力。三要通过做大做强国际贸易,谋求中国石化更大的发展。跨国公司的生产经营、资本运作、国际贸易是其利润来源的三大支柱,改革目前对外贸易分散的体制,集中外贸经营人才和资源,充分利用已经形成的优势,迅速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
会议指出,这次外贸体制改革主要涉及炼化企业、销售企业、科研院所、设计工程建设单位及总部各专业公司、各部门代管的各类公司等。涵盖除原油和汽油、柴油、煤油以外的石油石化产品、燃料油、技术、设备材料、仪器仪表、"三剂"及备品配件等各类外贸业务。外贸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炼化企业、销售企业、科研院所、设计工程建设单位及总部各专业公司、各部门代管的各类公司的外贸经营权并撤销其外贸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