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出台六项财务风险控制制度
根据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关精神,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起草了《现金增值管理风险控制制度》、《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内部审计办法》、《财务管理授权规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等六项财务风险控制制度,经集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审定后,日前正式下发执行。这是航信集团体现“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使风险管理日常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
这六项风险控制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可操作性”,在内容、规范、操作程序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1、《现金增值管理风险控制制度》重点规范集团在经营业务中的现金流管理:明确了现金管理业务中禁止投放的领域、从严控制的领域、可以投放的领域,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流程中的关键控制点、管理责任等,以确保现金流管理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2、《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是对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银行帐户的管理规范,包括银行存款帐户的开户和销户的管理、帐户的分类和日常管理、相关票据和印章的管理、电子银行的管理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各成员企业对银行帐户的开立或撤消,除按相关授权批准程序外,还需报集团公司备案。并建立账户管理专岗,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3、《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财务事项的概念、范围、上报程序及详细的报告内容,并规定了书面报告格式和相关知情不报的责任追究等。
4、《定期内部审计办法》规定集团公司每年对成员企业安排一次例行审计,明确了例行审计的范围、方法及报告处理,以建立正规完整的内部审计循环。
5、《财务管理授权规定》详细划分了集团与成员企业各自的权限范围,规范了成员企业的授权审批权限及需要上报集团公司的审批事项,共分“公司政策、重大事项授权”,“预算管理”,“日常财务核算业务”,“投资业务”,“融资业务”,“对外担保、抵押”,“利润分配”等7款34条。
6、《财务风险预警制度》要求企业在财务风险萌发时,及早识别,作出预警,并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控指标体系和预警程序。变事后反映为事前、事中监控,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六项风险控制制度的出台,不仅使航信集团对财务风险的监督和控制有了制度保障,而且有了很好的操作规范,完善了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推动航信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