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丰水期优惠电价政策 提高能源利用率
从5月1日起,广西区政府正式实施丰水期低谷时段优惠电价政策。这是为鼓励企业丰水期低谷时段多用电,提高丰水期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提高能源利用率的一项举措,也是惠民惠企政策的具体体现。预计今年丰水期5~9月份实施低谷时段优惠电价措施企业可减少电费支出4500~5000万元;拉动新增增量电量6~8亿千瓦时,按去年的平均度电产值7.97元/千瓦时计算,可增加产值48~64亿元。
优惠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止的低谷时段,低谷时段为每天23:00至次日07:00共8小时。优惠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广西电网直供并安装有分时计量装置的钢铁、铁合金、水泥、有色黑色冶炼等四类行业用户以及广西电网趸售用户。
广西丰水期低谷时段电量优惠电价与原销售电价所形成的差额电费,由广西电网公司和部分发电企业共同承担。广西电网公司每千瓦时负担5分钱,22家水电厂和7家火电厂每千瓦时共同负担4分钱。根据对去年丰水期装有分时计量装置的执行一般大工业电价类、铁合金类电价的用户以及趸售用户电量构成以及对去年10月份以来增容、新投产企业情况调查分析,通过实施丰水期低谷时段优惠电价,争取企业多用低谷时段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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