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文章来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6-08-15

华电集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8月10日,华电集团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华电集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视频会以来情况的汇报,对下一阶段专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华电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贺恭在听取汇报后,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认为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的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贺恭对下一步专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深入开展专项工作,就是要超前预防可能发生的问题,确保集团公司政治安全、生产安全和经济安全。各单位对此要有深刻的认识和明确的态度,坚持“两个有利于”原则,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二是要抓紧抓好检查整改阶段各项工作。各单位于8月底前上报查找问题情况,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分类作出处理、认真搞好整改。三是要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和交流。要总结推广华电国际公司在规范关联交易方面、乌江公司自查自纠责任机制方面的经验与做法。对系统发生的不规范、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要认真分析原因、分类归纳问题,从中找出规律,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机制。四是要抓好“四个结合”。即,专项工作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规范关联交易、与规范招投标行为、与“四好”班子建设相结合,推动企业经营发展,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全面完成全年生产经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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