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以试点推进管理创新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8月初出台了《关于对成员单位进行管理创新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管理创新方式、营造新的激励环境,积极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成员单位经济快速增长,做强做大。
实施意见指出要通过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让经营理念好、管理规范、有发展潜力的成员单位加快发展,让能力强、工作好、有贡献的人得到应有的回报。进行试点的主要是近几年经营业绩良好,管理基础扎实,职工队伍稳定,发展目标和规划明确,有参加试点意愿并得到联系部门(公司)支持的企事业单位。试点工作采取“一家一策”方式,成熟一家,批准一家。
此次管理创新试点的内容包括:一、股权投资授权(含产权收购)。在除核电、核燃料外的核应用技术产业、非核民品等领域,试点单位可以根据授权范围和额度,自主决策对外股权和债权投资事项,报集团公司备案。也可根据集团公司批准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在主营范围内自主决策投资项目,报集团公司备案。需政府审核批准的投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二、固定资产投资授权。试点单位开展的非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属于政府核准或审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的在授权范围内实行向集团公司备案制。三、配套支持。对试点单位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集团公司促进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按照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能升能降的原则,对试点单位适当倾斜。另外,积极鼓励和优先扶持有条件的试点单位开展内部股权激励工作。
目前,中核集团公司已明确了固定资产投资授权和股权投资授权的牵头单位,试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