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天集团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6-09-29

中国恒天集团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今年以来,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对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恒天集团总经理王天凯同志在年初工作会上明确提出:“今年要借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贯彻实施之机,继续加强改制重组、合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和制度建设,保证企业经营安全”。

  四月下旬,恒天集团借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会议的契机,在会议的第二天,即召开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及时传达了李荣融主任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健全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讲话,以及黄淑和副主任对落实会议精神的要求。之后,为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理论知识,借鉴跨国公司的先进经验,八月下旬在集团公司的年中工作会上,又邀请了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张德霖就如何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作了专题报告。目前集团上下已经形成了依法办企,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国资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建立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主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调整组织结构,充实法律工作队伍,推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

  为了进一步推进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去年底集团公司在总部管理资源整合中,组建了法律事务工作部,调整了以前法律事务工作分散在办公室、战略部和党群工作部等职能部门的组织框架。集团公司赋予法律事务部专门从事集团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并且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全部聘用了具有法学硕士学历的业务工作人员。通过这次组织结构调整,为系统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地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推进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制订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为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制度保证。

  为了建立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推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年初,集团公司对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和参股的法人单位进行了法律事务工作基本信息的摸底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的基本现状,依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精神,集团公司研究制订了《中国恒天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同时,集团公司在对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增补了《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等重要制度,重点修订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此外,《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细则》、《重大责任追究制度》等正在拟订之中。

  三、建立集团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参与重大经营项目的研究决策机制,提高项目研究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目前集团公司正处在改革改制、资产重组、股权调整、寻求战略发展的重要关口,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更加凸显。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在这些活动中规范操作和依法办事的把握,为此要求法律事务部参与集团公司对改制、投资、担保、收购、股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事项的研究活动,特别是对影响较大、标的额较大的重大项目,要求法律部参与的程度和过程点更深入和更全面。今年以来,法律部参与了集团公司三十多项公司集团公司经营项目,均对项目提出了法律意见和建议,对其中的重大项目,还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提出了分析报告;对集团公司二十多个合同进行了法律审核,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为集团公司重大经营项目和合同法律把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加强法律培训,提高全员法律意识。

  今年以来,恒天集团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法律知识培训,培训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年初和年中工作会上邀请专家,面向所有参加会议的各级企业负责人,进行新《公司法》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知识的培训。二是借助企业内部报刊,将法制宣传教育覆盖到全体职工。三是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编写宣传《宪法》和典型案例分析(主要选择有针对性的案例)的专集,进行普法宣传。通过这些形式,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岗位中,依法办事、依制度办事的氛围得到初步形成。

  根据国资委的要求,恒天集团开展的一系列法律事务工作,为推进恒天集团法律风险防范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仅仅是第一步,今后,将按照任务目标努力搭建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上,重点探索建立在法人治理结构的框架下,恒天集团对二级以下法人单位法律事务工作的管理模式,寻找全面推进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有效途径,从而在整个集团实现李荣融主任提出的“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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