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轻对外公司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发布时间:2006-10-12

中轻对外公司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治理产权交易中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资发纪检[2006]46号)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建设廉洁诚信的企业文化,中轻对外公司近期以部(室)、子公司为单位开展了治理产权交易环节中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工作。

  中轻对外公司党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了有党委办公室、财务部、投资事业部、工程事业部等部门参加的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公司所属各部(室)、子公司要严格按照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公司所有重要业务和重点流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将自查自纠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党委。

  中轻对外公司所属各部(室)、子公司积极按照国资委和公司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要求,全面动员,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员工对《关于商业贿赂法律问题的有关研究资料》和治理商业贿赂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并重点对产权交易、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方面工作开展了自查自纠。

  由于中轻对外公司一贯重视制度建设和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健全,制度遵守和执行情况良好,因此,此次自查自纠,未发现在产权交易环节存在商业贿赂问题。

  治理产权交易环节中的商业贿赂,关系着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今后,中轻对外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监督,在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公司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推进公司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