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出台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7-01-05

中交出台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

  为深化源头治本,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水平,促进中交集团暨股份公司廉洁和谐、健康发展,构筑综合反腐体系,2006年12月28日,中交集团党委正式下发了《中交集团暨股份公司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从公司实际出发,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的思路,对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改革进程、严肃进行惩处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对今后工作做出了总体规划。按照确定目标,到2007年,公司要初步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责任机制、保障机制和考核机制;到2010年,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形成具有中交特色的惩防体系。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办法》提出,构建惩防体系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办法》要求,公司各单位对每年构建惩防体系的主要任务进行分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将构建惩防体系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企业内控机制有机结合,与企业管理体系相融合。

  《办法》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以及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总体要求,是集团党委、纪委通过大量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而制定的,是今后一段时间公司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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