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加强对所属企业任期目标和年度业绩考核
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17号令)精神,以集团董事会试点为契机,从2007年开始,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同时,正式在骨干企业实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相配套的考核体系在集团公司全面实行,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设迈出了新的一步。
4月20日,中房集团召开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责任书签定工作会议。会议由副总经理沈东进主持。中房集团总经理徐立鹏与直属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了2007年经营业绩责任书、与控股企业出资人代表签订了2007年度工作任务责任书。中房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江涛与直属企业、直管项目党委(党组、支部)书记签订了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中房集团总经理徐立鹏并就目标责任书的内容作了说明。他指出,2007年企业经营业绩目标责任状是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17号令),建立“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求,进行了改进和创新,体现了几个特点。一是目标确定必须按照两个不低于的原则。即目标值不低于前三年的平均值;不低于上年目标值和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二是设计了基本指标和个性指标体系。基本指标主要是反映资产回报类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个性指标主要针对企业管理“短板”和年度内必须解决的问题,对每家企业都提出了个性化指标。三是为实行任期管理做了必要的对接准备。结束长期以来中房集团对下属企业负责人管理一直有任命没有明确任期的局面。经董事会批准后,中房集团将对符合条件的7家公司进行任期和任期目标管理,实行企业负责人年薪制度,并在年中工作会上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四是进行经济增加值(EVA)试点。对3家企业进行经济增加值(EVA)考核试点,逐步引导企业树立资本成本意识,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徐总经理还就完成好2007年度经济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企业既要齐心协力团结、增强合力努力完成指标,又要进一步分解量化指标,传递压力,把指标分解到项目公司和利润单元,建立目标管理体系,用目标责任状细化了工作任务和应解决的实际问题,规范中房集团的管理与考核。
中房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甄少华在会上分析了中房集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他指出,2007年是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第二个任期考核的第一年,也是中房集团董事会正式运作的第一年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更是中房集团实现进入80—100家的关键之年。一要按照国资委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和干部准备,在科学管理上下功夫,推进“两个平台”建设。二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中房集团所属企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考核改革,与国资委的要求相衔接。三要在年内重点推进资本经营工作,抓好一级土地开发,加大遗留问题处理力度,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步伐。四要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集中抓好二、三级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推进100名五类人才的培养工作,保证中房集团跨越式发展战略实施。五要加强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和谐稳定。他要求中房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注重科学管理,加大发展力度,全面完成与中房集团签订的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