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集团成为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环保新领军

文章来源: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5-03-01

东方电气集团成为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环保新领军

  “环保风暴”和《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使国人对大气污染和环境保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更紧迫的压力,在众多环保设备制造厂家瞄准大型电站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的时候,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已领先一步抢占了大型火电机组烟气脱硝技术与设备制造的制高点,成为国内首家同时拥有火电机组脱硫、脱硝环保设备技术开发与制造能力的企业,打破了国外厂商在国内脱硝领域的垄断。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在2004年成功取得4台30万千瓦电站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后,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要求发展国产化电站烟气脱硝环保技术。在由世界141个国家批准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的2005年2月24日,东方电气与恒运集团公司正式签订广州恒运电厂(D)厂2×30万千瓦电站机组烟气脱硝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实现了我国烟气脱硝系统国产化“零”的突破,成为国内首家获得大型火电机组烟气脱硝工程项目的制造商。

  面对国家环境治理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等严峻形势和挑战,东方电气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敏锐的市场意识,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治理环境污染和发展环保产业的良好机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几年来实施了以电站锅炉为主、环保产业和核电设备并举的3+X战略。在研制符合国家环保能源政策的10—30万千瓦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60—100万千瓦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锅炉的同时,2003年在国内锅炉制造企业中,率先成立环保工程公司,引进了德国鲁奇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技术,并签订了2套2×30万千瓦大型火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合同,成为国内电站锅炉制造企业首家进入烟气脱硫环保领域的制造商。

  为做大做强国产化电站烟气脱硝环保产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2004年11月,东方电气与德国KWH公司签订合同,合资成立了东方凯特瑞环保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使专门生产用于电站锅炉烟气脱硝的催化剂实现了国产化,有效降低了脱硝投资成本,增强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而专业化、系列化的东方电气环保产业,将保证国产化首套烟气脱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东方电气在国内环保脱硝领域的领先地位。

  目前,国家要求已建和新建火电机组逐渐要把脱硝系统列入建设规划。到2010年,从目前的新建电站规模考虑,排除采用其他方式脱硝的机组,至少有2亿千瓦的机组容量需要建设脱硝系统,在脱硝项目上将形成可观的市场规模。

  相关链接:中国脱硝市场情况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火电厂大气污染日益受到关注,近期国家环保总局对一大批未经环评的电站项目的处罚,显示出国家治理电站大气污染的决心,在燃煤电站排放的大气污染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主要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治理目前已经处在积极的实施阶段,但氮氧化物的治理目前国内还处于萌芽阶段。

  从脱硝方面看,虽然最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已对脱硝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国内脱硝市场目前处于从零开始的阶段,东方电气引进了比晓夫公司SCR脱硝工艺外,取得了领先优势。由于国家的环保政策趋于严格,目前已建和新建火电机组将逐渐要把脱硝系统列入建设规划,到2010年,从目前的新建电站规模考虑,排除采用其它技术方式脱硝的机组,至少有2亿千瓦的机组容量需要建设脱硝系统,考虑到市场扩大后价格的下降因素,在脱硝项目上形成可观的市场规模。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