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国电集团公司提出三大转变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04-10-09

积极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国电集团公司提出三大转变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宏观调控的要求,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一方面努力增加电力供应,保障社会对电力的需求;另一方面重视和防范建设风险,调整项目发展时序。为此,他们调整发展战略,提出“三大转变”和“三个优先”。

  国电集团提出的“三个转变”:一是从全力寻找、争取新电源项目转变到优化、平衡区域电源布局上,提高集团公司在区域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力;二是从积极争取近期开工建设新电源项目转变到尽快使这些项目纳入规划、得到批复并对项目进行审慎评估上,提高新上电源项目的抗风险能力;三是从单纯依靠新扩建项目转变到新扩建项目和资产并购并重上,迅速实现规模扩张和跨越式发展,增强集团公司的控制力。

  为实现“三个转变”,国电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决策程序和评估体系,建立起防范投资风险的控制和约束机制。国电集团所有投资项目,首先要由各分支机构先行把关,提出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工作目标,预测分析项目的市场、效益状况和区域内竞争力等情况,评估项目布局、煤炭资源、交通运力等多方面情况,由职能部门形成内部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组织各业务部门开展拟开工项目的建设成本、运行成本、上网竞价能力等分析,最终形成项目的综合竞争力评估报告。然后由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最后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

  针对集团公司2003年在建项目和2004年拟开工项目,国电集团公司明确以“三个优先”原则(即国家批复项目优先、投资收益率高项目优先、电源空白地区优先),分四类情况进行调整:一类是“加快建设”项目。对于国家已经批复,各项建设条件已落实,预计投产后有较大市场空间、较高投资预期收益的项目,加快建设,集团公司予以全力支持,确保资金供应,争取提前投产。二类是“按序建设”项目。对于投资效益中等,预计投产后市场空间一般项目,坚持“按基建程序建设”,适当放缓开工前的节奏,对设计工作不采取特殊措施进行加快。三类是“落实条件”项目。对于项目预期投资效益较好,但各项建设条件有待于落实,将继续落实各项条件。四类是“适度推迟”项目。对于投资效益不高的风险项目,虽然已经列入开工计划但现场尚未全面开工的,将立即停工,停止主机设备订货和继续付款,同时加紧项目的优化和报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对策和后续投资方案。(王宝乐  温绪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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