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公司清产核资成绩显著
12月27~28日中核集团公司在京召开的清产核资总结表彰暨后续管理布置会上透露,中核集团公司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结果接受国资委审查后获得批复;下一步要加强后续管理工作,建立账销案存管理等相应的制度。
此次会议由中核集团公司清产核资办公室组织召开。中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副组长孙又奇,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副局长沈莹,中核集团公司财会部主任兼清产核资办公室主任阮光立、审计部副主任丁淑英、纪检组监察部副主任级纪检专员恽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中核集团公司联系部门领导、京区成员单位领导、清产核资督导员代表、中介机构代表以及46家重点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负责人共110余人出席了会议。
孙又奇在讲话中指出,通过本次清产核资,基本摸清了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的家底,核销处理了部分不良资产,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提升了资产质量,比较系统地清理了企事业单位的股权投资,提高了对问题的解决和风险的防范能力,并揭示出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他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清产核资成果,抓好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建设,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健全业绩考核体系,强化资产经营责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制度,健全财务预算管理。
沈莹在发言中强调,清产核资是手段,后续管理是目的,必须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和内控制度,加快盘活资产的速度和质量,理顺投资关系,规范投资管理。对批复的损失,国资委要进行质量检查和责任追究。
阮光立在总结报告中对下一步的后续管理工作进行了布置。他强调,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和宣传账销案存资产也是国有资产的理念,在后续管理中,要充分利用本次清产核资成果,向账销案存资产要效益,要分析案例,吸取教训,整章建制。
会议期间,集团公司对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5家先进单位和48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此次会议还讨论了集团公司账销案存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清产核资账务处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