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航进一步规范国有股权管理

文章来源: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5-01-21

中国长航进一步规范国有股权管理

  中国长航根据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国资委有关股权管理的精神和要求,不断规范国有股权管理。1月11日,中国长航召开首次合资企业国有股权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阶段国有股权规范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对外合资合作步伐加快,中国长航合资联营企业所创造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到总量的一半以上,合资联营企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同时,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股份制将成为今后企业发展的主要模式,这是中国长航今后发展的重点。

  中国长航全面总结近年来合资企业股权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股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阶段股权管理的基本思路。对于核心主业,将采取绝对控股方式;对于有优势、有条件或有较强市场控制力的产业,将采取相对控股的方式;对于介于主业与其它产业之间有市场预期或配套的产业,将采取积极参股的模式,但这类企业的比例要逐步缩小,并收缩范围。

  刘锡汉总经理对抓好股权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落实人员,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财务管理层三个层面,保证人员的忠诚和管理的规范,防止出现异化行为。要落实考核,从年度目标、专项审计、任期总体评价上加强考核。要落实奖惩,从奖酬、提拔、留用、免职等方面拿出规范的细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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