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成为国资委批准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单位

文章来源: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发布时间:2005-12-20

国投成为国资委批准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单位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发文批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国投公司成为国资委重组中央企业及整合央企资产的重要平台,将在国资委强力推进中央企业重组整合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国资委的批复,国资委将部分中央企业或其整体上市后的非上市资产、非主业资产、不良资产及所属经营不善的企业等,通过托管、无偿划转、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移交给国投公司,由国投公司按照市场原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持股经营或清理处置。其目的,就是要根据中央企业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需要,搭建国有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的平台,探索中央企业重组、非主业资产及不良资产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和处置的路子,促进中央企业改革和发展,提高中央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这将使得国投公司在国资委统一部署下,以对中国包装总公司实施托管为始,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经营工作。

  国投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最大的一家国有投资控股公司。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国投公司建立了一套符合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实际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具有很强的战略策划、资本运作、资产处置、风险识别等能力,培养了一支善于资本运作和资产管理的专业队伍。截止2004年底,国投公司累计处置资产管理类项目近500多个,回收资金40亿元,用于培育主业,形成了一批一流的投资企业,资产总额近1000亿元。目前,国投公司已按照国资委确定的主业范围,形成了以电力、煤炭、港航、化肥等为主的基础性和资源性行业的实业投资,以金融服务、资产管理和咨询为手段的服务业务的业务框架,各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效应日益显现,为更好地完成国务院国资委赋予的国有资产重组重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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