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推进天津电网“十一五”建设和发展
2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和天津市政府就天津电网“十一五”时期的建设和发展问题举行会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会谈纪要。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部署,尽快缓解 天津电网发展滞后的矛盾,全面推进天津电网“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建成与天津发展定位相匹配的坚强电网,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电力保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一是推动天津电网“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天津电网 “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规模总投资需求为438亿元。国家电网公司将充分考虑天津电网基础薄弱的现状,适当提高天津电网的装备标准,使之与天津发展定位相匹配。天津市人民政府将天津电网“十一五”规划纳入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分区控制性规划,作为天津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统一协调管理,全市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是加强天津电网“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组织与协调。国家电网公司结合特高压国家电网规划的整体推进,统筹安排天津地区电网项目,加快天津电网主网架的建设,使天津各电压等级电网同步发展,以满足天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天津市人民政府成立天津市电网建设领导机构,研究出台支持天津电网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天津电网规划、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电网项目在拆迁、征地、赔偿方面的成本支出,推动和保障天津电网“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
三是进一步拓宽天津电网建设的筹资渠道。为支持天津电网进一步加快发展,国家电网公司在内部融资和企业债券分配等方面向天津电网倾斜,支持天津市电力公司不断提高投融资能力和经营发展能力。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安排3亿元企业债券支持天津市电力公司作为电网建设的资本金。在“十一五”期间,天津市人民政府每年以无息还本的方式借给天津市电力公司1亿元资金用于电网建设。
四是尽快促成电价调整方案出台,共同推动天津地区良性电价机制的形成。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是解决“十一五”期间天津电网建设大规模投资的最重要途径。经初步测算,考虑到天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天津地区2006年的电价调整水平不低于3分/千瓦时是必要的,也是适宜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将积极研究制定天津地区电价调整实施方案,与国家电网公司一起共同争取国家对天津地区电价政策的支持,尽快促成2006年度电价调整方案出台,逐步建立良性的电价形成机制,保障天津电网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努力保障天津地区电力供应。天津市人民政府将统筹安排地区电源建设,推动天津地区电源和电网建设协调发展;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电力资源合理利用。国家电网公司积极支持天津地区电源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电网和华北电网跨区联网的优势,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努力保证天津地区电力供需平衡。
六是建立协商、协作工作机制。天津电网是天津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国家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电网公司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能源和其他领域的战略协作,共同推动天津电网可持续发展,使之与天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国家电网建设相同步,为天津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