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总公司接收宁夏商业集团国有产权划转

文章来源:中国盐业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6-08-09

中盐总公司接收宁夏商业集团国有产权划转

  8月8日上午,中国盐业总公司接收宁夏回族自治区商业集团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签字仪式在银川国际饭店隆重举行。

  中盐总公司接收宁夏商业集团国有产权划转,是响应中央“西部大开发”的号召,在新形势下,谋划全国战略布局,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企业发展的重要一步。这次“联姻”,是中盐与宁夏一次友谊、互利的合作。

  宁夏商业集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14亿元人民币,负责自治区食盐专营和市场管理,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连锁经营、对外贸易、仓储等,并承担食盐、食糖、白布、防汛铅丝等地方政府储备任务。宁夏商业集团进入中盐,将借助中盐总公司的资金、技术、品牌实力,以及全国性的营销网络和资源配置能力的优势,充分利用本地资源,进一步提升宁夏回族自治区食盐专营水平,保证合格碘盐供应,做优做强商业集团,促进宁夏地方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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