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构建惩防体系 为实现跨越目标提供保证

文章来源: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02-16

鞍钢构建惩防体系 为实现跨越目标提供保证

  2月8日,鞍钢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议贯彻落实中纪委、国资委及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去年纪检监察工作和经验,部署今年任务。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张晓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张晓刚强调,鞍钢的改革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任务仍很艰巨,必须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抓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鞍钢和谐发展、实现第一步跨越目标提供重要保证。

  中央纪委、国务院国资委纪委有关领导同志应邀出席会议。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齐骢在会上作工作报告。会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分别介绍了廉洁文化建设、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效能监察方面的工作经验,实业公司等6家单位作书面经验交流。

  去年以来,鞍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组织协调全集团公司以加强党风建设、廉政教育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为主线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以招标采购、来料验收、结算纪律等效能监察为主线推进制度建设,以查办案件和发挥监事会作用为主线推进监督工作,以完善“三位一体”监督机制为主线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鞍钢纪委监察部荣获五年一度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鞍钢股份公司纪委监察部被评为“辽宁省纪检监察先进集体”。

  齐骢在报告中指出,今年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国资委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鞍钢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领导人员作风建设为重点来加以规划。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党委领导下继续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构建和谐鞍钢,顺利实现第一步跨越目标提供重要保证。

  中央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柳林在会上讲话。柳林说,在过去的一年里,鞍钢党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工作部署,在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开展效能监察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的各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绩,成为钢铁行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排头兵。他在传达中央纪委近期有关会议精神后,要求鞍钢肩负起国有企业的神圣使命,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切实履行职责,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并积极探索创新加强企业监督的体制、机制,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形势。

  张晓刚在讲话中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充分认识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意义。张晓刚说,鞍钢的改革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任务仍很艰巨,必须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抓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必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必须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把构建惩防体系与企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张晓刚指出,要按照中央精神的要求,高度重视领导人员作风建设,把其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大力提倡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第一,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第二,要心系职工,服务群众;第三,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第四,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第五,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第六,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第七,要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第八,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他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加强对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大力支持他们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着力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思想道德、业务素养、综合能力与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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