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青山热电厂挥别“一厂三制”

文章来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04-18

湖北青山热电厂挥别“一厂三制” 

  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和国电集团4月13日在武汉正式签署湖北青山热电厂资产划转移交协议。这是我国在实施电力体制改革后,解决厂网分开遗留问题的一次重要尝试。

  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禹民,湖北省副省长任世茂,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企业司等有关部委负责人出席了协议签字仪式。华电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辛保安,华能集团副总经理黄龙,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彭龄,分别代表华电、华能、国电集团在协议上签字。

  协议决定,华电集团、华能集团对电厂予以适当增资。完成增资后,将华电集团、华能集团对华电青山热电公司(含湖北省青山热电厂)、华能苏家湾发电公司分别持有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国电集团。最后由国电集团接收华电集团所属青山热电厂全部在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表示,这标志着长期以来困扰湖北青山热电厂健康发展的“一厂三制”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类似的问题在电力行业中还有很多,青山热电厂‘一厂三制’问题的解决,也为解决其他类似遗留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他说。

  青山热电厂作为一个拥有50年发展历史的电厂,是湖北电网重要的电源支撑。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资产被分别划转到华电集团、华能集团和国电集团管理,人员全部划转华电集团公司管理,形成了“一厂三制”的特殊体制。青山电厂人员多、历史包袱重、生产关系复杂、企业严重亏损,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队伍稳定和企业发展等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华电集团公司接手后,公司党组一直高度重视青山电厂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通过改制为青山电厂注入活力,为企业扭亏增盈提供体制性保障;通过提供担保,为青山电厂、苏家湾公司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华电集团2005、2006年两年为青山电厂提供担保9400万元,2006年又为苏家湾电厂承担了2.83亿元的担保额度;帮助青山电厂异地分流富余人员。通过从体制、机制、管理等各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为青山电厂摆脱困境、走出低谷、走向良性发展轨道,注入了生机与活力。2006年青山电厂一举实现了整体扭亏为盈,今天安全生产创造了997天的历史最好记录,发展取得新的突破和重要进展。

  华电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辛保安指出,理顺产权与管理关系,实现“一厂一制”,符合电力体制改革发展的要求,既是青山电厂广大干部职工的心愿,更是华电集团党组四年来一直牵挂和努力的方向。“一厂一制”有利于最大限度的维护好、实现好青山电厂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有利于促进青山电厂提升经营业绩和加快发展。实现青山电厂“一厂一制”,这是青山电厂发展史上一件大事,为青山电厂未来发展创造了体制平台,也为进一步妥善解决电力体制改革遗留问题探索了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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