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成功发售117亿港元债券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04-19

中国石化成功发售117亿港元债券

  4月17日,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发售总额为117亿港元零息可转换债券。该债券将可以按转股价每股10.76港元(可予调整)转为中国石化H股股份。这一转股价相当于在该股份4月16日于香港联交所收市价的基础上溢价50%。本次可转债发行获得了国际机构投资者的积极认购,增强了资本市场对中国石化的认同与信心。

  此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将于2014年4月24日到期。债券持有人有权于2007年6月4日至2014年4月14日营业日结束之前,随时将债券转换为H股股份,也可以在2014年4月24日(到期日)前按发行价预定的121.069%赎回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选择于2011年4月24日以发行价之

  111.544%赎回债券,年收益率为2.75%。公司在2011年4月24日后至到期日前的7个工作日之间拥有赎回权,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转换权有效行使后,公司可选择以现金交收或交付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股份。

  此次发售债券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公司因对中国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曾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私有化而产生的过桥外币贷款。

  对于本次债券发售,中国石化董事长陈同海表示:本次可转债发行是公司上市以来又一次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有助于改善公司的债务结构,扩大投资者群体,满足了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他相信,通过继续实施“改革、调整、管理、创新、发展”的工作方针,中国石化将实现持续、有效、和谐发展,回馈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

  本次可转债发行是除日本外亚洲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国际可转债发行,也是中国公司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可转债发行。雷曼兄弟和高盛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雷曼兄弟、高盛、瑞银和荷银洛希尔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和星展银行为副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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