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积极推动地方电力立法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07-06-06

国家电网公司积极推动地方电力立法

  截至去年10月底,国家电网公司主要经营区域有24个省(含较大的市)已出台有关电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46件,正在制订的有27件。5月31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的国家电网公司2007年经济法律工作会议公布了上述信息。

  去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主动配合国家立法,在《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等法律立法过程中,向立法机构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上百件,取得较好效果。积极推动地方电力立法,为规范电力市场,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一要注重依法经营,促进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二要注重重大经济法律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高公司依法决策能力;三要注重推动地方电力立法工作,不断改善公司发展环境;四要注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全面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五要注重经济法律队伍建设,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六要注重提高全员法律素质,加快创建和谐的法治化电网企业。

  国家电网公司对下一步经济法律工作作出安排:一是进一步推动地方电力立法;二是继续做好各主要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分析;三是大力推进经济法律队伍建设;四是在加强规章制度体系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合同管理,完善招投标法律保障机制等各项常规工作中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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