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接纳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为集团新成员

文章来源: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0-02-24
  近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整体划转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管理,成为中国水电集团全资子企业。

  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始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东北地区组建最早的大型水利专业施工企业,先后承建了大伙房水库、清河水库、碧流河水库、观音阁水库、白石水库等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参与建设了江垭水库、尼尔基水库、百色大坝工程等一批国家重点水利项目;在国际市场上承揽了科特迪瓦、巴基斯坦等国家的水电站和农田水利工程。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具有水利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房屋建筑施工二级资质和“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经营权”,现有在职职工3300余人,在碾压混凝土筑坝、TBM施工技术和PCCP管道制造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和良好的业绩。

  为促进国有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效能,2009年3月,集团公司和辽宁省水利厅就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的无偿划转达成初步意向。此后,双方组成重组工作小组,按照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了尽职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资产财务审计。为帮助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减轻历史负担、改善资产状况,辽宁省水利厅方面主动采取了积极措施,经辽宁省政府同意后向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注资并将“事改企”前离退休的人员留下另行管理,为划转的顺利推进和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2009年10月6日,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上划重组方案》。2009年12月2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以“辽政〔2009〕272号文”作出《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将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重组并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的批复》。2010年2月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10]103号文作出《关于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至此,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无偿划转工作宣告完成。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