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公司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正式启动

文章来源:中国铝业公司  发布时间:2014-06-23

  6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铝公司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会议,标志着中铝公司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正式启动。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吕黄生,中组部干部五局二处、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组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监事会08办相关领导,中铝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任命和聘任张富生、孙又奇、张晓鲁、赵小刚担任中铝公司董事的通知,向外部董事颁发了证书,中铝公司董事长熊维平与外部董事签订了服务合约,并代表首届董事会作了表态发言。

  孟建民在讲话中指出,中央企业建设规范的董事会工作是在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证国有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体制基础,是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担负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中铝公司董事会要切实履行职责,以建设规范董事会制度为契机,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和非外部董事的组合优势,切实履行好董事会的职责;二是通过建设规范董事会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三是切实做好管理经理层工作。孟建民要求,中铝公司要抓紧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董事会运作规范有效;董事要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忠实代表出资人的利益;妥善处理好董事会与经理层、党组的关系,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形成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各个层面的沟通工作,推动中铝公司改革发展取得更大成绩。

  熊维平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开展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是中铝公司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中铝公司管控和运行将实现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向《公司法》的重大转变。董事会的组建将推动中铝公司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中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充分发挥好董事会作为公司常设最高决策机构的作用,紧紧围绕中铝公司本质脱困、转型升级目标,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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