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完成四项资本运营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近期资本运营基本原则和框架方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会同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审计部,近日又先后完成了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变更等三项资本运营工作。
据了解,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2003年8月完成了长春二热两台20万千瓦二期工程股权收购工作,并实现控股长春热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与相关方已经签署的协议内容,自2003年12月29日起,吉林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变更为集团公司55%(原为48.6%)、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45%,并由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相同股权比例组织建设和管理珲春二期2台30万千瓦扩建工程;自今年1月1日起,吉林四平热电有限公司(发电运营中心)全部人员、资产、债务和相关管理权整体移交给由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和香港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河北唐山发电总厂有关资产和全部人员转让给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河北大唐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交割日后,由河北大唐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其安全生产、经营和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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