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重视并做好清理拖欠职民工工资工作
8月13日,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所属的中铁四局集团公司总经理戴和根签发了《传真电报》,要求各单位、项目经理部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清理拖欠职工、民工工资工作。
《电报》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并迅速建立起目标责任制。各项目经理部要按照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并对这些问题逐项制定解决办法限期改正。要把清欠和防止拖欠作为端正党风、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对所管项目、所有工点的职工及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及落实措施报集团公司劳资处。对于今后的民工工资发放,必须先由外协队伍填制《工资发放表》,项目经理部负责发放,民工本人签收,签收后的《工资发放表》项目部须留存一份备案。要建立清欠定期通报制度,各子(分)公司每月要对本单位拖欠职工、民工工资情况以电话形式向集团公司劳资处汇报一次,每季度末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上报一次。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搁置不理、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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