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职工获“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称号 齿轮分厂被评为先进集体

文章来源: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4-09-21

二重职工获“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称号
齿轮分厂被评为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弘扬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崇高精神,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中央企业职工队伍,进一步调动中央企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9月15日,人事部、国资委决定,对中央企业的一批职工和集体进行表彰。其中,二重职工钟文通、胡应华被授予“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二重齿轮分厂被授予“中央企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授予“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多年来,二重广大干部职工在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克服困难,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同时涌现了以钟文通、胡应华以及齿轮分厂为代表的一批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了表率。

  二重广大干部职工,决心以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为榜样,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开创二重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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