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发行20亿元债券 存续期十年 年利率4.98%
6月30日,华电集团2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债券自即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发行。这是继2004年9月发行30亿元企业债券后,华电集团发行的第二期企业债券。标志着华电集团在多市场、多方式扩大融资渠道,提升资本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
华电集团本期发行的企业债券由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华电财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本期债券采取实名制记账式发行,发行规模20亿元,存续期十年,票面年利率4.9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偿还本金。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是目前债券信用级别中的最高等级。中国农业银行对本期债券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乌江构皮滩水电站、安徽宿州电厂、河南宝山电厂、齐齐哈尔热电厂、哈尔滨热电厂扩建工程、青岛电厂二期工程等电源项目的建设。
华电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贺恭在发行仪式上致辞。贺恭表示,华电集团围绕“358”战略计划的实施,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积极推进增量发展和存量改善,不断调整优化资产结构和资产布局,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4年底,华电集团装机容量达3079万千瓦,资产总额1180亿元,分布在全国22个省(市、区)。华电集团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稳定的现金获取能力,将为债券的偿还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