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总公司成功发行15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
4月10日,中建总公司成功发行2006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代码:0681053,信用评级:A-1﹢),金额15亿元;其主承销商为中国农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
此次发券成功,对中建总公司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一、中建总公司成功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此前,中建总公司在国内主要采用间接融资的方式筹措资金(即银行贷款),此次发券成功,是中建总公司总部历史上第一次在国内以直接融资的方式获取资金(即直接向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
第二、中建总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后,需要定期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接受投资者的监督,由此,在提高中建总公司整体的知名度和透明度的同时,还将大大提高中建总公司管理科学化、运作规范化的水平。
第三、发债成功,为总公司节约了大量的财务费用。包括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在内,本次发行的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将大大低于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预计节约财务费用近三千万元。
第四、继2005年中建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280亿元银企合作协议之后,双方的战略合作拓展到了新的领域,对进一步密切双方的合作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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