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总公司全面部署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6-05-26

中储粮总公司全面部署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国务院决定,为保证粮食稳定增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今年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个主产省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并指定中储粮总公司作为政策执行主体。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单位于近日联合印发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中储粮总公司对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为切实组织实施好《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中储粮总公司日前召开小麦托市收购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稳定小麦市场价格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对即将展开的小麦托市收购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首先,务必充分认识执行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中央把主产区小麦托市收购任务交给中储粮系统,明确中储粮系统负总责,是对中储粮系统的高度信任,也是对中储粮系统的执行力和战斗力的又一次考验。中储粮系统要充分认识托市收购工作对促进粮食生产、实现农民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仓容准备到位、协调服务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中储粮系统各级机构都要建立以“一把手”负总责为核心的责任制度,成立由一把手、主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托市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和组织托市收购工作。

  其次,各有关分公司、直属库和委托收购企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政策。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及时充分了解有关政策。各收购库点必须张榜公布收购价格,公开挂牌收购,收购中要坚持严格国家质量标准,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现场结清粮款,不得压级压价和“打白条”。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搞好对售粮农民的服务。总之宣传要早,政策要严,服务要好,让售粮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第三,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目前六个小麦主产省的中储粮分公司和直属库人员少、任务重,必须委托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收购储存,并保证所有的委托收购企业都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为此,各有关分公司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最大支持,共同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第四,具体实施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把握好收购库点布局这个关键。要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粮食销售”的原则,合理安排委托收储库点,做好延伸收购库点的布点工作,并确定好管理层次。二是要把好合同关。在委托收购合同和代保管合同中要明确有关政策及权利、义务、责任等,有关规定要非常清楚,切实通过合同来保证政策落实。三是要及时做好集并。提前安排好延伸收购库点向指定储存点的集并,坚持边收购边集并,做到执行预案一终止,所收粮食基本按规定归位,避免二次集并。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