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航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6-06-20

中国长航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6月9日,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召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全面研究和部署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目前,中国长航及所属的上海公司、芜湖公司、长江海外旅游公司等17个直属单位,分别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其中长航货运总公司、长江海外旅游公司、武汉公司、技术中心、青山船厂和电机厂6个单位已按要求进入了自查自纠阶段。

  中国长航总经理、总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锡汉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认识,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当前反腐败的重点工作来抓,作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和提升集团经营能力的工作来抓。

  二是要尽快做到组织落实,成立相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三是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治理工作要统筹安排,做好规划,配套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治理重点放在产权交易、医药和物资采购等领域,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是要对近几年来的产权交易项目进行认真检查,总结经验、查处问题,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